公共服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三、申请条件
新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或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可以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四、申请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
2.《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表》原件。
相关表格可以登录临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相关下载”区下载(http://gjj.linyi.gov.cn/)。
五、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1.市直服务大厅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兰山区北京路8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49-B52
咨询电话:0539-2032100
2.兰山区分中心
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区四楼(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401-405
咨询电话:0539-2032101
3.罗庄区分中心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329-A332
咨询电话:0539-8267316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路2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39
咨询电话:0539-8288126
4.河东区分中心
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河东区东夷大街111号,启航路与东夷大街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32-C34
咨询电话:0539-8380996
沂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沂河新区温州路9号宏宸大厦B座)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04-B05
咨询电话:0539-2032118
5.沂南县分中心
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沂南县振兴路52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27-330
咨询电话:0539-3221085
6.郯城县分中心
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郯城县东城新区府前街15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239
咨询电话:0539-6800987
7.沂水县分中心
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11
咨询电话:0539-2239127
8.兰陵县分中心
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2-6
咨询电话:0539-5238227
9.费县分中心
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H区(费县东外环路106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H03-H08
咨询电话:0539-5228016
10.平邑县分中心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邑县银花路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D23-D26
咨询电话:0539-4885156
11.莒南县分中心
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莒南县唐海路777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58-B63
咨询电话:0539-7233599
12.蒙阴县分中心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86)-(3-91)
咨询电话:0539-4271288
13.临沭县分中心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临沭县正大街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44-C47
咨询电话:0539-6215649
六、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