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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服务指南 - 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

2025年04月03日 12:39

公共服务

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

二、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条: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 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三、申请条件

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缴存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已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完毕;其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条件,并已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1.《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原件。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

3.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决议原件。

4.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5.单位近期工资报表。

6.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原件。

相关表格可以登录临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相关下载区下载(http://gjj.linyi.gov.cn/)

五、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1.市直服务大厅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兰山区北京路8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49-B52

咨询电话:0539-2032100

2.兰山区分中心

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区四楼(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401-405

咨询电话:0539-2032101

3.罗庄区分中心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329-A332

咨询电话:0539-8267316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路2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39

咨询电话:0539-8288126

4.河东区分中心

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河东区东夷大街111号,启航路与东夷大街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32-C34

咨询电话:0539-8380996

沂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沂河新区温州路9号宏宸大厦B座)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04-B05

咨询电话:0539-2032118

5.沂南县分中心

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沂南县振兴路52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27-330

咨询电话:0539-3221085

6.郯城县分中心

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郯城县东城新区府前街15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239

咨询电话:0539-6800987

7.沂水县分中心

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11

咨询电话:0539-2239127

8.兰陵县分中心

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2-6

咨询电话:0539-5238227

9.费县分中心

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H区(费县东外环路106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H03-H08

咨询电话:0539-5228016

10.平邑县分中心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邑县银花路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D23-D26

咨询电话:0539-4885156

11.莒南县分中心

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莒南县唐海路777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58-B63

咨询电话:0539-7233599

12.蒙阴县分中心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86)-(3-91)

咨询电话:0539-4271288

13.临沭县分中心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临沭县正大街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44-C47

咨询电话:0539-6215649

六、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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