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事项名称
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设定依据
1.《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四、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一)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2.《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十一)加强政策支持。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三、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符合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并取得相关手续资料。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银行卡(Ⅰ类卡);
3.婚姻关系证明;
4.《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5.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
7.业主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
8.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提取子女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
五、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1.市直服务大厅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兰山区北京路8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49-B52
咨询电话:0539-2032100
2.兰山区分中心
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区四楼(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401-405
咨询电话:0539-2032101
3.罗庄区分中心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329-A332
咨询电话:0539-8267316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路2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39
咨询电话:0539-8288126
4.河东区分中心
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河东区东夷大街111号,启航路与东夷大街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32-C34
咨询电话:0539-8380996
沂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沂河新区温州路9号宏宸大厦B座)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04-B05
咨询电话:0539-2032118
5.沂南县分中心
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沂南县振兴路52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27-330
咨询电话:0539-3221085
6.郯城县分中心
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郯城县东城新区府前街15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239
咨询电话:0539-6800987
7.沂水县分中心
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11
咨询电话:0539-2239127
8.兰陵县分中心
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2-6
咨询电话:0539-5238227
9.费县分中心
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H区(费县东外环路106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H03-H08
咨询电话:0539-5228016
10.平邑县分中心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邑县银花路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D23-D26
咨询电话:0539-4885156
11.莒南县分中心
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莒南县唐海路777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58-B63
咨询电话:0539-7233599
12.蒙阴县分中心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86)-(3-91)
咨询电话:0539-4271288
13.临沭县分中心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临沭县正大街9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44-C47
咨询电话:0539-6215649
六、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