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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1031015
标    题 我现在用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想把里面的余额取出来一部分用于新房房屋装修
手    机 152****9426
发件IP 111.36.179.*
写信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现在是公积金贷款的用户,现在用的是充抵还款,由于里面有几万元余额,想出去来装修新房,减轻家庭经济压力,我咨询过罗庄公积金中心,说不能,我想现在政府一直采取多种方式减轻买房负担,我们都一直正常还款,为什么非得要把余额充抵总款,这样不是太死板了吗?为什么不灵活点呢?请问领导临沂这边是否有相关新政策!恳求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我处已通过电话联系到本人了解当事人诉求。已告知当事人根据《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房屋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且己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并签订按月中还货业务的情况下,也不能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到个人银行卡。诉求人表示已知晓。

处理对象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处理时间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