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1031015 | ||
标 题 | 我现在用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想把里面的余额取出来一部分用于新房房屋装修 | ||
手 机 | 152****9426 | ||
发件IP | 111.36.179.* | ||
写信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现在是公积金贷款的用户,现在用的是充抵还款,由于里面有几万元余额,想出去来装修新房,减轻家庭经济压力,我咨询过罗庄公积金中心,说不能,我想现在政府一直采取多种方式减轻买房负担,我们都一直正常还款,为什么非得要把余额充抵总款,这样不是太死板了吗?为什么不灵活点呢?请问领导临沂这边是否有相关新政策!恳求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我处已通过电话联系到本人了解当事人诉求。已告知当事人根据《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房屋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且己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并签订按月中还货业务的情况下,也不能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到个人银行卡。诉求人表示已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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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处理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