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511012 | ||
标 题 | 公积金提取使用建议 | ||
手 机 | 123****8910 | ||
发件IP | 221.2.93.*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主任您好,在公积金提取使用上,建议未来能否增加子女的公积金给农村父母(未有公积金)建房使用政策,可以通过限制提取比例(比如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多少)或者提取次数(只能提取一次)来施行,一方面促进公积金合理使用,另一方面保障农村父母的住房安全,同时部分资金流向乡村,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仅是个人想法,供领导参考,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根据目前的提取政策,自建住房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有新的政策,我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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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