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708015 | ||
标 题 | 商业贷款转异地公积金贷款 | ||
手 机 | 158****0201 | ||
发件IP | 103.37.140.*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7月8日 | ||
信件内容 |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是在临沂市买的房子,目前办理的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贷款。因为我的工作地点在北京,公积金缴纳也是在北京。目前我想申请将现在的商业贷款转临沂市公积金贷款,请问可以转吗?有什么要求嘛?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商转公需要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商转公请务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确定是否符合商转公条件,确定符合条件后再结清商贷。所需材料:1.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电子证照)、购房合同、缴款凭证、贷款结清证明原件。2.利用自筹资金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后6个月(含)内,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总体流程是:1.咨询: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2.受理: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递交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借款人所提供的购房材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完整规范、证件齐全有效、材料真实合法,然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并签订《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市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4.准予贷款的,受托承办银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办妥抵押担保手续后,由市中心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未批准的,由服务窗口通知借款申请人并告之未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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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