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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49850381/2026-001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7-10
 文  号  临住办字〔2026〕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第1605019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第16050196号提案的答复

2026-07-10   作者: 点击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第16050196号提案的答复

临住办字〔2026〕2号


民革临沂市委会: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转公”贷 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中心对提案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结合目前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破银行协作瓶颈,构建全域直转体系”的答复

(一)针对推行“跨银行直转”改革建议的答复

目前,我市商转公直转模式仅限公积金受托银行内部办理。跨银行直转贷款存在抵押权变更、资金闭环划转、银行风控合规三重合规风险。各商业银行均为独立法人机构,信贷台账、授信体系、风控系统相互独立、数据不互通,对外机构存量贷款债权不予认可,不支持跨行抵押权顺位变更承接,难以实现新旧贷款无缝衔接。基于抵押物权与贷款债权必须一一对应的风控底线,仅同银行机构可实现债权、抵押、资金闭环匹配,有效规避自身贷款风险。另外,直转模式涉及原商贷银行、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四方,民事关系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业务办理程序繁琐,风险控制困难。因此暂无法全面放开跨行直转模式。

(二)针对建立银行激励约束机制建议的答复

我中心受托银行考核办法已将公积金归集、贷款办件量与资金存放比例挂钩,对服务滞后银行实施约谈扣分;已建立考核负面约束机制,对推诿收件、超时审批、不配合跨行协调的扣分,以考核约束压实银行服务责任。

《临沂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银行抵押办理时限约束,逾期未办结抵押注销的,可暂停该行商转公业务1年,现有负面约束条款已常态化执行。

(三)针对设立银行协同服务站建议的答复

目前我中心已与10家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已在51个银行网点设立了公积金服务窗口,全市形成了以公积金中心为主、银行网点为辅的线下公积金服务体系,城区率先形成了“15分钟公积金服务圈”。各银行派驻专职工作人员统一承担政策咨询、材料预审、银行内部抵押协调等工作,落实“一次受理、全程代办”。

二、关于“优化资格认定标准,释放家庭保障效能”的答复

(一)针对实行主贷人“家庭共享”机制建议的答复

我市已放宽商贷主借款人一致的政策,办理商转公直转结清时,取消“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贷主借款人及配偶,且为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人”的限制,夫妻任何一方符合贷款条件即可申请贷款。

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多子女家庭贷款上浮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切实降低多子女家庭还贷压力。商转公贷款额度上限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二)针对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差异化审批模式建议的答复

通过住建部与人民银行征信“总对总”数据共享,业务办理可据此查询征信数据。我市已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使用机制,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扩大了缴存范围,降低了缴存门槛,完善了缴存使用协议,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按年、灵活缴存。构建起“灵活缴、灵活提、合规贷”一体化制度体系,让灵活就业群体同等享受公积金安居保障。

(三)针对放宽老旧房屋办理条件建议的答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风险防控要求,现行贷款政策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50年,该政策暂不具备放宽的条件。

三、关于“精准适配需求,健全特殊群体保障措施”的答复

(一)针对制定分层分类政策清单建议的答复

针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现房等情形,我中心在贷款次数核减、贷款额度上浮等已研究出台了优惠政策;针对“报账式月还商贷”职工,允许解除报账签约后申请商转公,未做限制。

(二)针对建立“产权容错”机制建议的答复

目前我市已放宽商贷主借款人一致的政策,办理商转公直转结清时,取消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贷主借款人及配偶,且为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人的限制,无需先行变更不动产权证,夫妻任何一方符合贷款条件即可申请贷款。

(三)针对开通应急帮扶通道建议的答复

根据目前相关公积金政策,设立商转公专项周转资金池无政策依据,公积金应专款专用、闭环管控,不得违规用于短期周转拆借。为切实解决群众商转公过桥资金筹措难题,我中心积极协调合作银行,开展“金银携手 惠企利民”活动,借助各受托银行合规金融产品搭建应急帮扶渠道,目前,我市各公积金受托合作银行已上线面向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低息纯信用贷款产品,可精准匹配职工短期结清商贷的资金周转需求。

四、关于“深化数字赋能,打造全流程智慧服务”的答复

(一)针对建设“商转公”一体化平台建议的答复

如人民银行按提案建议搭建“商转公”一体化平台,我中心将予以配合。

(二)针对推行“无感抵押”登记建议的答复

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借助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平台,整合不动产登记、贷款审批等8个事项业务环节,职工在公积金服务窗口即可一站式办结贷款申请、借款合同签订、抵押登记等跨领域事项,职工无需另行办理抵押登记。

(三)针对构建全渠道服务矩阵建议的答复

在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公示商转公管理办法原文、政策解读;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设“智能客服”专栏,可查询商转公政策、办事指南、办理步骤;在政务大厅布设自助终端,提供材料上传、业务进度查询服务;依托“12345・临沂首发”平台常态化承接公积金业务咨询。

五、关于“强化风险管控,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的答复

(一)针对建立动态风险监测系统建议的答复

我市贷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均已建立贷款动态调整机制。商转公直转模式,要求分支机构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立即通知原商贷银行,要求其于当日使用公积金贷款办结提前结清或者部分偿还商贷,及时获取相关资金结算凭据、提前偿还凭证或结清证明,并在公积金业务系统留存电子档案;同时已与不动产中心协调,明确办理直转“组合贷款”现房抵押登记时,在不动产“一网通办”平台“抵押权信息”-“附记”栏清晰标注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债权分摊比例,明确资产处置顺位,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二)针对规范业务操作标准建议的答复

我市“商转公”业务已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已制定并印发“一件事”办事指南、操作流程等。对于归集、贷款等业务重点、难点,不定期召开银行座谈会,沟通交流解决。

(三)针对加强事后核查机制建议的答复

我中心始终坚持贷款风险前置防控,实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核材料后审批贷款、先抵押后放贷的流程,业务实现集中审批,未发现违规办理公积金贷款情况,同时中心专设内审小组,按计划进行内部审计稽核,进一步强化了贷款风险防控。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予以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830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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