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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沂佳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的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14:10

临沂佳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逾期不为孟祥启缴存20169月至20199月的住房公积金,其中你单位应承担部分为5858元。因通过其他方式未能送达,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临住限缴通字〔202601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到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政务大厅东区四楼领取,联系电话:0539-8377519 ,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该通知书认定的违法事实、补缴金额等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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