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主任信箱>>常见问题回复>>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617015
标    题 关于公积金贷款(租房金额计算时间)的问题
手    机 159****0002
发件IP 112.36.19.*
写信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信件内容 1.知我市政策,公积金贷款可包含一年内以租房提取的金额计在一起,请问租房提取的一年指的是什么周期?是具体的一天,还是当月? (例如2024.7.5日为提取1000元,那么2025年7月5日申请贷款时  是否可以将7.5日的提取金额计算在内? ) n 2.这时间是从初审递交材料算,还是放款日为准? 3.公积金13月无逾期,是否可以转还款方式?(本息转本金)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租房提取的金额,在递交材料时 ,之前一个年度内提取的公积金都可以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基数,例如2025年7月5日申请,2024-7-5至2025-7-5租房提取的公积金都可以计算在内。

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无逾期,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但是只能申请一次。

请关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智能客服了解更多政策。

处理对象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处理时间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