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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49850381/2026-0011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成文日期  2026-09-18  发布日期  2026-09-19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09-19   作者: 点击数: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844号)有关规定,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中心对《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做出相应调整。

二、政策调整前后的主要差异?

答:政策调整内容主要涉及失信惩戒管理业务限制期限的变化,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前,业务限制期不区分公积金失信行为类型,均为5年;调整后,提取类失信行为业务限制期改为3年,其余公积金失信行为业务限制期改为5年。

三、通知的生效时间?

答:通知调整内容自2026年9月20日生效。有效期至2031年6月15日,与管理办法有效期保持一致。本通知生效前,已按《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原业务限制期规定,进行失信惩戒管理的,不予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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