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那些职工可以申请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仅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申请。
二、申请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时间要求?
申请人应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完成起一年内(各级政府补助资金之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多次提取吗?
不可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一次性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四、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额度限制吗?
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因加装电梯实际出资的费用,即不包含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和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五、申请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证照;
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或电子证照;
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电子证照;
4.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
6.业主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
7.本人银行Ⅰ类卡。
六、本次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适用于那些区域?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适用于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沂河新区。
其他县区明确执行《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照该政策执行。
七、本次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时间?
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修订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