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1483500865/zfgjj/2024-000005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7-1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知有关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知有关政策解读

2024-07-11   作者: 点击数:  

一、本次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最高月缴存基数按照临沂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确定为24430元。

二、本次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相关规定,确定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含市直)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2010元,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1820元。

三、本次公布缴存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471日至2025630日。


  
上一条: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解读
下一条: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解读
关闭窗口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办 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支持

公务邮箱:lygjj@ly.shandong.cn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78   鲁ICP备19053254号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