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宋玉波在1144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副主任聂怀祥、季相迎、李兆兴参加会议;调研员李守花,副主任张永民,机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听取研究了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迎接督导工作、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有关事项。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与会人员就学习情况分别谈了心得体会。
二、研究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迎接督导工作
会议要求,要按《市直“3+1”理论武装体系近期督导重点》标准,认真准备督导迎查工作。会议确定,由李兆兴同志牵头,人事(党建)科具体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研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时,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商转公”贷款和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上限维持50万元不变;会议原则同意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政策调整按程序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