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推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保持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一是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市中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全面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谋划、部署、推动、落实。将法治工作列入年终述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中心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三是夯实法治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部署安排,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各分中心重点任务,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一)依法全面履行中心职能。一是积极支持住房消费。完善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可贷100万;下调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至20%;允许新市民、青年人按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有力支持了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全年发放公积金贷款88.44亿元,居全省第3,同比增长26.03%;个贷率为89.55%,居全省第2。提取公积金79.02亿元,居全省第7,同比增长13.22%。二是促进房市平稳健康发展。推行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服务,实现从贷款受理、合同签订、抵押过户、纳税申报的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深化“金银携手、惠企利民”活动,联合受托银行为缴存职工推出消费信用贷、住房装修贷等金融产品,为满足市民消费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1:1比例兑现公积金资金存放,撬动受托银行落实“保交楼”配套融资1600万元。三是持续扩大制度覆盖面。通过“宣传发动、部门联动、分类推动、执法促动、服务带动”,全年新增缴存职工10.18万人,居全省第3;同比增长32.44%,居全省第1。新增缴存额115.45亿元,居全省第5,同比增长10.85%。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在36个银行网点设立了公积金服务窗口,全市形成了以公积金中心为主、银行网点为辅的线下公积金服务体系,城区率先形成了“15分钟公积金服务圈”。五是加快数字公积金建设。提前完成与住建部“总对总”征信系统对接,属于全省首批。扩大电子证照使用种类,新增居民户口簿等4类电子证照,累计已有10类电子证照在公积金业务审批中实现“亮证办”。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14个部门的30项数据资源。同时,向6个单位提供5项数据服务。
(三)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执法制度体系。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制定《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并按规定备案,后续又配套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厘清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梳理涉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权从市住建局回归市中心,市中心新设政策法规科。在市司法局统一安排下,49人取得行政执法证,18人取得听证主持人证。举办了全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专家就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公积金行政执法实务和司法协助业务进行专题讲解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三是稳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全年立案5件,案件均在依法推进中。
(四)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一是强化决策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成会前议事、会上定事、会后督办的良好工作机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加重要会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业务合同文本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向市公积金管委会汇报工作,重要事项提请管委会决策并认真贯彻执行,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监督。全力支持司法执行,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依法依规配合法院开展查询、冻结、扣划公积金等业务。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更新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业务政策及解读、行政执法等信息。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无超期受理和答复情况。四是强化内部稽核。定期对全系统的业务、财务工作内部稽核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公积金电子稽查和全国公积金监督平台常态化监管作为健全内部防控体系的有效载体,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办理信访、投诉案件。全年办结信访事项11件。办结12345工单3560件,在26个承办量较大的市政府部门综合考核中排名第6。通过政策宣传、劝说教育、督促建缴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公积金未缴、少缴投诉,化解单位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收到行政复议1起,市政府复议决定驳回当事人复议请求。收到行政诉讼1起,一二审法院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三是开展违规骗提骗贷治理。部署开展违规提取治理工作,列入黑名单管理211人。
(六)做好普法教育宣传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专项答题竞赛,以赛促学提高职工的法治观念。组织开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小册子、经典案例宣传页,让法律知识为民所用,解民忧、纾民困。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公积金普法宣传,与临沂广播电视台签订宣传合同,在《行风热线》播放公积金宣传片,扩大影响力。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企业、进社区重点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普及公积金相关的法律常识。提高单位对公积金的法律认识,劝导企业依法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推动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力度还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亟需提高。三是追缴公积金的诉求日益增多,“多元化解纠纷”和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应对化解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公积金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探索公积金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与企业、职工的协调协商,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为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