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共为全市7586个缴存单位56万名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3.61亿元,人均645元。结息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800万元,同比增长11.73%。结息后,全部利息均已同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次结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等文件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计息,计息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