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办理购买拆迁还建房提取和贷款业务的难题,蒙阴县分中心积极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政策支持,并与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研讨交流,进行业务创新,再造流程,探索出了拆迁还建房业务新模式: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及贷款业务的回迁户,不用自行筹资支付尾款,业务资料由“部门传递”代替“职工传递”。
1、提取住房公积金。
原业务流程:职工自筹资金支付尾款,领取《回迁证》和缴款凭证→职工申请公积金提取业务
再造业务流程:职工与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及开发商签订协议→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将职工的《回迁证》和应缴款凭证传递给蒙阴县分中心→蒙阴县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将资金打入职工银行卡→职工将资金转入开发商账户→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通知职工领取《回迁证》和缴款凭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业务流程:职工自行筹资支付尾款,领取《回迁证》→职工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
再造业务流程:职工联系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将职工的《回迁证》传递给蒙阴县分中心→蒙阴县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将资金统一打入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账户→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收到资金后通知职工领取《回迁证》和缴款凭证。
通过以上流程再造,既能解决回迁户自行筹款交尾款的难题,又能解决“交全款不能贷款”的难题,切实推动了蒙阴县拆迁还建房工作顺利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