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李玉晓、高进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高品质住宅,提升居住品质的建议》收悉,现就住房公积金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2024年3月14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临住字〔2024〕9号),职工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
2024年11月19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关于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临住字〔2024〕26号)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月31日,在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
2025年1月24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临住字〔2025〕3号),自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予以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4月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聂怀祥 承办责任人:刘健
联系电话:830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