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现房销售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现就住房公积金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的通知》(鲁建发〔2025〕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积极配合房地产业全面转型现房销售,已于2025年3月27日出台《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临住字〔2025〕11号),自2025年4月1日起,购买新建现房销售商品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额度上限基础上上浮10万元。该上浮政策,可以与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可贷160万元。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落实好现房销售公积金贷款政策,随时关注上级部门新出台的现房销售支持政策,并结合临沂实际,及时出台新的现房销售贷款支持政策。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予以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