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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83500865/zfgjj/2024-000002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1-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我中心编制完成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https://gjj.liny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的主任信箱反映(网址:https://gjj.linyi.gov.cn/n_yjtj.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25),或直接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0539-83076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优化政务服务,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开展。

1.信息公开更加阳光透明。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目标,聚焦发展为民、政策惠民、服务便民,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工作,持续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度,中心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48,网站总访问量145余次。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35,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82,行政执法公示类9条,政策类文件6条,政策解读类5条,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4条,财政信息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推送77条,官方微博发布、转发消息205为缴存职工免费发送短信息481

2.依申请公开更加依法依规。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时限,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提高答复工作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与去年持平,我中心及时联系办理,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等情况,无收取任何与省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一是及时保障更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不予公开事项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目录,对发现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及时由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二是常态化监控门户网站运行情况,按季度开展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按要求编制报送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公开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平台建设更加便民惠民。维护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重大民生信息及其他法定信息,实现数据同源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升对外公开数据的准确性,保障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数据一致。同时,充分发挥巴中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中心动态,转载重要时事新闻,公开公积金相关政策重要信息

5.公开保障更加有力有效。一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信息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电话投诉、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途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汇总梳理群众意见建议,作为优化公积金政策、改善管理服务的重要参考,全年办理主任信箱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3987件次。

2023年中心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不足、网站内容及布局待优化等问题。2024年,我中心将围绕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贯彻,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学习探索。多学习借鉴兄弟部门及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经验,合理规划网站界面,优先展示核心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我中心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不收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职能,更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和中心重点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

3.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中心协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接到建议后,我中心严格按照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办理流程,及时研究办理,按时将答复意见报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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