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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83500865/zfgjj/2021-000014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成文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临住字〔2021〕2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1-06-25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临住字〔202121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148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1730元,九县1550元。

二、执行时间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缴存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确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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