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上线时,为便于管理,贷款扣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对此,部分借款人提出反对意见。为确保借款人利益,我中心将2021年10月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恢复为原合同扣款日。2021年10月8日后发放的贷款扣款日仍为每月20日。
我中心将认真核算10月、11月两个月本息总额,确保无误。恢复后的扣款日从11月起执行,请借款人提前做好还款准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还款日前发送短信提示,请按照还款提示短信,保证还款账户中的余额充足。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今后,我中心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