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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83500865/zfgjj/2026-000002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3-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6-03-04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部署,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公积金建设不断深入规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同考核。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工作、事项和各项目标均符合法治化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学习2次,针对本单位执法案例、执法实践和常见疑难问题进行授课交流。结合“单月学双月考”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知识测试5次,以考促学,不断巩固法治学习成果。组织案卷评查1次,促进执法案卷制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优秀执法案例评选1次,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执法人员实际问题解决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将法治宣传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结合,通过“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将纠纷化解过程变为企业学法过程,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先后通过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座谈会、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合规指导12次。加强对外普法对内释法,公布“以案释法”案例2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轮播海报营造“抬头见法驻足学法”的良好氛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宪法知多少”专题栏目,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结合“双报到”开展社区普法,发放民法典小册子、专业解读政策、澄清法律误区,让法律知识为民所用,解民忧、纾民困。

(二)依法全面履职,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一是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出台上调贷款额度、支持现房销售、优化贷款次数认定等政策,政策叠加后最高可贷160万元,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异地购买自住商品房、异地商贷提取公积金,取消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积极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全年累计落实“白名单”资金存款激励14.1亿元。二是创新推动服务提质。完成“商转公”一件事改革,推出商贷直转公积金贷、直转“组合贷”两种模式,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极大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丰富“线上办”服务事项,推出提取公积金直付公租房房租业务,上线公积金贷款额度试算即时生成个性化贷款方案。完成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软硬件适配迁移,完成业务系统信创攻坚。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线下办”服务场景,在49个银行网点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专窗,变银行柜台为住房公积金前台,全力打造缴存、提取、贷款全链条一站式服务新模式。联合市人社局将公积金缴存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有能力的企业逐步实现“应缴尽缴”。

(三)优化执法制度,确保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优化执法制度体系。重新修订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内部操作规程,形成法律文书模板39个,确保执法文书记录规范完整。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上线行政执法业务系统模块,力争实现执法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执法质效。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法、精准、高效开展监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公积金领域违法风险,引导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在编在岗人员、新进人员申领行政执法和听证主持人证件,目前已有55人取得执法证,今年新增2人通过执法资格证件申领考试,18人取得听证主持人证。开展“以干代训”活动,通过“跟岗实操+独立承办”模式,培养执法业务骨干,缩短执法业务熟练周期。三是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查究乱检查、乱罚款、执法标准打架、违反执法规范等问题,未发现相关违规情形。今年以来,针对单位未缴、欠缴行为,立案88件,结案35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9件,通过执法为33名职工追缴公积金77.57万元。

(四)聚焦风险防控,主动全面接受监督。一是全力保障资金运行安全。探索提取业务集中审批制度,提升整体风险防控水平。二是借智引力促进科学决策。依托智库专家,参与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咨询,借助“外脑”为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监督支持和宣传支持。同时,续聘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复议诉讼、普法宣传等法律事务,开展涉法涉诉问题研讨会3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职工代表等在开展调查研究、转达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等方面的作用,深化政务互动,回应群众期盼、办好民生实事。加强政务公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无超期受理和答复情况。四是严格履行司法协助义务。按照《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依法依规配合法院开展公积金查询、冻结、扣划等业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公积金冻结续冻、解冻业务673笔,扣划业务77笔(金额1121万元)。

(五)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依法化解缴存纠纷。一是建立行业诉调对接机制。按照省住建厅要求,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关于住房公积金行业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实施方案》,建立住房公积金行业诉调对接机制,成立“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住房公积金行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按照“两懂一会”,即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优选住房公积金系统工作人员组成调解队。同时,依托“以师带徒、以老带新、梯队建设”的队伍培育机制,打造“政治素质过硬、法治素养较高、调解能力突出”的金牌调解队,更好地满足缴存纠纷调处需求。二是加大缴存纠纷化解力度。坚持以机制创新为牵引、调解优先为原则,构建“三级体系+四项机制+三种模式”的“343”化解机制,完善县区、片区、市中心三级办理体系,探索“一般诉求纠纷县区快办、复杂诉求纠纷片区联办、疑难诉求纠纷市级专办、多重诉求纠纷四方(人社、医保、税务、公积金)协办”四项办理机制,探索“扩面开路、未诉先办,接诉即办、调解优先,执法兜底、法治保障”三种办理模式。今年以来,协调相关企业为1288名职工补缴公积金2450.6万元。三是规范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收到行政诉讼2件,分管领导均按规定出庭应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尚未出判决。收到行政复议12件,其中3件当事人撤回申请,9件市复议办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执法决定。收到民事诉讼6件,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起草答辩状,组织出庭应诉。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在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方面还有待提升。二是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法治化建设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说理式”执法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亟需提高。三是住房公积金领域涉法涉诉问题日益增多,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和新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市公积金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用相结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提升服务质效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说理式”执法学习培训,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完善住房公积金行业诉调对接机制,落实缴存纠纷“343”化解机制,做好企业合规经营指导,力争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融合,为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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