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督促缴存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第二季度,平邑县分中心多措并举,加大对欠缴单位催缴工作力度,催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确定催缴单位。经过公积金系统筛选、与养老保险系统数据核对,对于欠缴三个月以上的52家单位和少缴人数的3家单位,作为催缴对象;二是电话催缴。安排专人,对于欠缴单位利用电话反复催缴;三是发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经电话催缴仍不缴存的,选取9家规模以上企业,发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依法促缴;四是重点单位上门催缴。对于规模较大的8家企业,多次主动上门与单位负责人沟通协商促缴。截至6月底,有36家单位为2423名职工补缴公积金489万元,另外3家单位也承诺9月底前补齐少缴人数。
下一步,平邑县分中心将继续加大对欠缴单位的催缴力度,确保各缴存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