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林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临沂市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发改委于2020年10月发布的《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基础上,加快落实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个人支付部分的政策。”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德州市等地市已经出台实施了相应政策,我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加快调研并全力配合住建部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或同类办法、规定时,我中心将适时落地该项政策,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发挥住房公积金应有作用。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公积金中心征管科;830769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